113-1碩士班學位考申請及畢業離校事項,請留意申請期限及繳交期限
- 學位考申請
申請時間: 即日起至1月3日止(須於研究生口試日期前14天提出申請)
申請方式: 至單一入口網進行學位考申請作業,列印並繳交相關文件至系辦
* 繳交文件及相關事項請參閱檔案: 113-1 碩士班學位考申請流程
* 留意「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」於口試結束後,1月17日前繳交至系辦,務必預留行政作業時間,避免耽誤畢業離校
- 畢業離校
申請期限: 1/31前(請於1/31前啟動畢業離校流程)
相關流程及資訊請參考學校網址: 教務處→ 註冊組→ 畢業離校專區
* 畢業離校前,請繳交紙本論文至系辦留存(精裝/平裝皆可)
* 考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應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、學位論文紙本、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、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,將論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上網建檔,並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後,註冊組始得發給學位證書。
*相關規範細則請參閱「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」及教務處註冊組「 研究生學位考試之學術倫理相關注意事項」
2024/10/15更新,若校方有其他新修定資料,依校方公告版本為主。